靖江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结首例网络侵权案
作者:曹味东 马瓒 发布时间:2010-09-16 浏览次数:438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由于相对匿名和群体极化,在提供人们新的沟通交流方式的同时,也成为侵权行为的多发地。以前,网络侵权纠纷,由于立法的滞后性,没有法律规范直接适用,今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对网络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规范。近日,靖江法院首次适用该法审结了一起网络玩家状告网络公司的侵权纠纷案,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游戏装备的诉讼请求。
今年35岁的黄浩一直是上海盛大网络有限公司(下称盛大公司)《热血传奇》的玩家,游戏中的角色名为“将敬酒”。
根据靖江警方的要求,盛大公司至
接到靖江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后,盛大公司向法庭寄来材料称,2009年1月,他们根据靖江警方的要求,将已在新疆玩家“冰儿”手上的那枚“复活戒指”冻结,结果“冰儿”将他们告上法庭。“冰儿”称,“复活戒指”是她在《热血传奇》游戏中,通过与“将敬酒”PK取得,他们不能无理冻结。法院审理中,由于他们没能提供证据证明“冰儿”取得“复活戒指”的行为是恶意的或是远程木马盗取的,也无法证明“冰儿”的行为违反网络游戏的正常规则。结果,新疆当地法院判决他们将 “复活戒指”返还给“冰儿”,所以,再返还“复活戒指”已不可能。
靖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作为游戏玩家基于其在被告《热血传奇》网络游戏中“复活戒指”等十一种游戏装备被他人窃取事实,向警方报案后,作为网络游戏运营管理者、游戏服务器数据控制者的被告,通过手中掌握的资料查明了原告游戏装备的丢失情况,并返还原告报案失窃的十种虚拟游戏装备,应视为对原告失窃事实的确认。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在接到通知后而怠于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依法应当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新疆当地法院审理玩家“冰儿”要求被告返还关于与原告PK取得本案“复活戒指”的诉讼过程中,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怠于采取必要措施,既未提供本案原告与“冰儿”PK有关讼争“复活戒指”的游戏数据记录(注:按照规定,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留60日),又未告知本案原告有关诉讼情况,致使原告丧失了讼争的装备,侵害了原告财产权利,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复活戒指”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