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常州天宁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案情一波三折、权属关系复杂的离婚案件。

 

曹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20091月曹某第一次起诉至天宁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起诉后曹某才发觉,李某瞒着自己私自将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常州市某市场摊位以及本田汽车一辆低价转至他人名下,把共同拥有的金银首饰、股票以及大量的银行存款私自取走。曹某遂撤回当时的离婚诉讼,改为向天宁法院提起财产权属纠纷诉讼,要求确认被告转移某市场摊位及本田汽车的行为无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确认上述财产转让行为无效。201017曹某再次向天宁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法官许小华没有简单地将案件一判了之。在查清另外两件财产权属纠纷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先后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释法,分析利弊,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调解,从家庭的重要性、孩子的成长环境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直到宣判的前一刻,承办法官还是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法官的认真和耐心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信赖,双方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