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96,吴江法院震泽法庭的青年法官王进前用了一天时间成功调结了一起相邻土地利用关系纠纷案,使一对积怨多年的邻居重新握手言欢。

 

案件的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是同村邻居,关系一度十分要好。20038月,李某因建房屋需占用王某的土地,便与王某协商调换土地,王某同意后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建房换地协议书。但李某的房屋建好后,双方就两家门前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发生了争议。对于该争议土地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使用权归其所有,而双方又各执一词,均无妥协之意。多年来虽经村委会、土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未调解成功,反而使双方的积怨进一步加深,以致于2009106发生了肢体冲突,矛盾进一步激化。

 

吴江法院震泽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人高度重视,接到案卷后,当天上午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通过对双方的询问,熟悉了案情。下午一上班,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就到了原、被告所争议的土地现场,在实地查看后,开始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开始,双方情绪异常激动,险些又一次大打出手。承办法官见此状况,立刻制止了双方。而后,承办法官就分开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给他们讲了三个多小时的道理,最终为他们提出了一个参考的解决方案,被双方当事人所接受。承办法官为了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双方以后再发生纠纷,当场就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丈量土地、拉线、撒灰并打下木桩做好标记,并给予双方七日时间清除该土地上的障碍物。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均表示十分满意,并称赞承办法官不愧是人民法官,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