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加强司法建议服务经济发展
作者:张月东 发布时间:2010-09-16 浏览次数:276
近年来,灌南法院坚持将司法建议作为能动司法重要抓手,推行 “联系具体案件,制作一份司法建议;注重督促落实,开展一次建议回访;严格对照检查,查找司法服务疏漏”常规性司法建议制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已提出提出具有较高指导价值的司法建议120余件,己经有50%以上得到回复和采纳,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近年来,尤其是沿海开发战略实施以来,灌南内企业数量,用工人数大幅度增长,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大幅度上升,群体纠纷居多,制约企业健康发展发展。灌南法院向县总工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调研,建立科学的纠纷解决机制。县总工会迅速做出回应,与人社局、经贸局等部门研讨与磋商,与法院联手在县人社局成立了苏北首家劳动争议案件巡回法庭,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注重联系具体案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的发现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隐患、漏洞,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规范经营、管理。如在审理中国工商银行灌南县支行起诉某自然人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纠纷一案中,经审查发现在全市广泛采用的、由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作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借款合同》格式合同三方当事人称谓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连云港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所列三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符,与最高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主体资格的批复》精神也不一致。导致诉讼提供贷款的银行主体不适格而败诉。结案后分别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纳,将从根本上消除此类诉讼之中经办银行主体不适格的问题。
注重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落实服务沿海开发的工作部署,对县内沿海开发重点产业集中的化工园区和船舶工业园区发展概况以及涉诉案件成因特点进行调研,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企业融资、人才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应对的司法建议。园区企业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有二十多家企业迅速组织学习研究国家金融信贷法规政策,规范企业融资,增强抗金融风险能力,同时将高起点组建设技能人才提到公司跨越发展的位置,到对口院校引进学生和高薪聘请有经验高级工程师,解决人才匮乏问题,并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劳动争议纠纷,均已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