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被热气喷倒受伤 保险公司与肇事车辆共同担责
作者:侯盈 孙冬花 发布时间:2010-09-15 浏览次数:382
张老太从暖气管道下面经过,管道突然被一辆吊车撞断,大量热浪喷涌而出,刘老太躲闪不及被热浪喷倒在地,右腿摔骨折,支付医疗费用六万多元,因和肇事吊车所在单位及吊车投保保险公司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
肇事吊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期限自
法院经审理认为,所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本案事故完全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特征。吊车是在道路行驶中将悬空的暖气管理撞断造成张老太人身受损,公民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且吊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根据规定,其应在分项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由侵权人承担。因此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10000元、护理费4410元、交通费300元,合计人民币14710元。吊车单位赔偿医疗费50931元、营养费29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940元、合计人民币568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