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快到上小学的年龄了,家住秦淮区的陈强夫妇,寻思着买个学区房好让孩子上夫子庙小学。找了一圈中介,夫妻二人终于看中了学校旁边的一个老小区。付了首付款还没来得及办贷款,夫妻二人就兴冲冲地和房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可这房子过户之后的事情,却让陈强夫妻一头恼火。

 

房龄29年贷款无法办理

 

“当时跑了好多小区,我们就对这个小区比较满意,是夫子庙小学的学区房,而且周边环境不错,房子也不临街,晚上不会太吵,虽然价格有点高,但是为了孩子我们夫妻二人还是咬牙买了下来。”为了宝贝女儿,先生夫妇买房下了很大的决心。买卖过程本来非常顺利,这房子也过了户,可问题却来了。“我们当时付了首款,还没有来得及去办理按揭贷款,可谁知道到了银行才知道这套房子人家根本不给贷款了!”原来陈强夫妻咬牙买下的这套房子,房龄是1981年的,目前银行同意发放贷款的房龄一般限制在20-25年之内,陈强这套房龄近30年的老房子自然无法办理贷款。“我们主要气的是房主隐瞒了我们这房子的房龄,当时反反复复肯定地告诉我们这个房子是1986年左右的,可以办20年的按揭贷款,我们也一时大意没有看房产证,当时还想着好歹是25年以内,还能在一些银行贷到款,可办贷款的时候我们这才知道房龄是1981年的!他这是存心欺诈,你说我气不气!”陈强提到当时贷款被拒的情形,依旧气愤不已。

 

拒付余款 原房主将他告上法庭

 

眼看着自己花了将近100万买了这套房子,却没有办法办理贷款,陈强不干了,他拒绝向原房主继续支付剩余房款。原房主刘志几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陈强夫妻告上了法庭。面对法庭的传票,陈强很是气愤,“我们买这个房子也是咬着牙的,现在不能贷款,让我们夫妻怎么办,所以我才不肯再付款的,他告我们,我还要告他欺诈呢!”陈强夫妻很快也委托了律师提起反诉,要求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首付的房款、承担当时过户时自己缴纳的税费。 “房龄是二手房的一项重要属性,其对于二手房的价格及其流动性有着重大的影响,原房主在明知起所有房屋房龄的情况下,故意将1981年的房子说成是1986年左右的房子,可见其对房龄作了虚假陈述,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陈强聘请的张律师也当庭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法院调解 买卖合同终被解除

 

庭审中,原房主刘志也觉得自己很委屈,“我承认当时告诉他们是1986年左右,可是我以为过户的时候他们应该就知道了,当时他们也没有提出来,现在我开始要余款了他们才说,肯定是因为不想要这套房子了,找个借口反悔而已!”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的买卖合同被解除,陈强夫妻将房屋再过户回刘志名下,刘志将首付款返还陈强夫妻,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各半负担。“他这是看着现在楼市又回暖了,想让他的那个老房子再卖个好价钱,不然他哪里会这么容易接受调解!亏得还是我们,房子没买到,弄来一肚子气,还交了一万多的税费!”走出法庭,陈强夫妻对刘志还是一肚子意见。(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