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区咬牙买下二手老房 无法贷款买卖双方对簿公堂
作者:庆妍 发布时间:2010-09-15 浏览次数:469
眼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快到上小学的年龄了,家住秦淮区的陈强夫妇,寻思着买个学区房好让孩子上夫子庙小学。找了一圈中介,夫妻二人终于看中了学校旁边的一个老小区。付了首付款还没来得及办贷款,夫妻二人就兴冲冲地和房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可这房子过户之后的事情,却让陈强夫妻一头恼火。
房龄29年贷款无法办理
“当时跑了好多小区,我们就对这个小区比较满意,是夫子庙小学的学区房,而且周边环境不错,房子也不临街,晚上不会太吵,虽然价格有点高,但是为了孩子我们夫妻二人还是咬牙买了下来。”为了宝贝女儿,
拒付余款 原房主将他告上法庭
眼看着自己花了将近100万买了这套房子,却没有办法办理贷款,陈强不干了,他拒绝向原房主继续支付剩余房款。原房主刘志几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陈强夫妻告上了法庭。面对法庭的传票,陈强很是气愤,“我们买这个房子也是咬着牙的,现在不能贷款,让我们夫妻怎么办,所以我才不肯再付款的,他告我们,我还要告他欺诈呢!”陈强夫妻很快也委托了律师提起反诉,要求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首付的房款、承担当时过户时自己缴纳的税费。 “房龄是二手房的一项重要属性,其对于二手房的价格及其流动性有着重大的影响,原房主在明知起所有房屋房龄的情况下,故意将1981年的房子说成是1986年左右的房子,可见其对房龄作了虚假陈述,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陈强聘请的张律师也当庭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法院调解 买卖合同终被解除
庭审中,原房主刘志也觉得自己很委屈,“我承认当时告诉他们是1986年左右,可是我以为过户的时候他们应该就知道了,当时他们也没有提出来,现在我开始要余款了他们才说,肯定是因为不想要这套房子了,找个借口反悔而已!”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的买卖合同被解除,陈强夫妻将房屋再过户回刘志名下,刘志将首付款返还陈强夫妻,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各半负担。“他这是看着现在楼市又回暖了,想让他的那个老房子再卖个好价钱,不然他哪里会这么容易接受调解!亏得还是我们,房子没买到,弄来一肚子气,还交了一万多的税费!”走出法庭,陈强夫妻对刘志还是一肚子意见。(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