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围着圆桌拉家常’化解了俺俩老汉十几年的纷怨,对法官的判决我们都心服口服。”原告李老汉和被告王老汉刚刚走出新沂法院的“圆桌法庭”,二人都握住了法官的手。这是914日下午,新沂法院审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时的一幕。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日前,新沂法院积极创新庭审方式,将刑事审判的“圆桌法庭”引入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及时有效地消除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促进了案结事了。该院主要把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案件、涉及未成年当事人损害赔偿案件及一些比较特殊的亲情案件等引入到“圆桌法庭”里进行审理。“圆桌法庭”改变了以往法庭的布局格式,在庭审时,由法官进行主持,双方当事人围桌而坐进行审理、调解,既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敌对情绪,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也较好地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案件审理和调解起到了促进作用。自该院进行 “圆桌法庭”审理民事案件以来,共审结案件71 件,其中调解结案52 件,撤诉12 件,调解撤诉率为90.14% ,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