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健全协调机制促“官民”矛盾化解
作者:马毅萍 发布时间:2010-09-15 浏览次数:240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受理的行政争议大量增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滨湖法院党组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高度出发,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力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
该院主动与信访局等有关部门联系,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提前介入引导。对符合立案条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严格执法,大胆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积极推行庭前诉讼程序书面释明制度,规范诉讼程序,注重举案释法,判决行政机关胜诉败诉皆有理有据,使被诉机关自觉接受裁判。成立行政拆迁争议协调领导小组,规范行政拆迁争议立案受理与诉前协调的程序。及时疏导化解涉拆迁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举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能力培训班,选派优秀法官深入城管执法支队等基层部门,协助行政机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的案件。对行政机关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电话、座谈及授课方式及时予以答复。同时,建立重大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年报、专报制度,发现潜在的社会稳定风险的,通过专报、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提供风险预警,帮助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效果,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