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船头法庭”解民忧
作者:袁昕明 发布时间:2010-09-14 浏览次数:275
洪泽法院位于美丽清纯的洪泽湖畔,这里有着全国著名的五大谈水湖之一的洪泽湖,洪泽湖水域面积广阔,渔民居住分散,针对湖区鱼塘承包、水面界址、邻里纠纷频发等现状,特别是随着洪泽县委对洪泽湖开发的加大,加大了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外地到洪泽湖休闲旅游度假的游客增多,渔民们纷纷做起了旅游和餐饮生意,一些矛盾纠纷也由此产生。为满足洪泽湖区渔民的司法需求,该院在县海事处等部门配合下,开设了“船头法庭”等水上巡回审判法庭,让渔民以最短暂的时间、最低廉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司法服务进船头。该院借助“船头法庭”的形式,大力推行“法庭进湖区,法官到渔家”活动,在靠近渔民的码头、船闸设立便民联系点和法律服务联系点,将法官接待安排表和联系点工作职责、巡回法庭工作流程等制度公布上墙,并发放“便民联系卡”,向渔民公布预约服务电话,做到随叫随到,渔民不用上岸就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立案,也可通过电话邀请法官到湖区船上开庭。
庭审活动送船头。法官定期到各站点巡回办案,到船上接访、到船上立案、审判、调解,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快速执行,避免时间过长给渔民和游客带来讼累。办案过程中,遇到纠纷,“船上法庭”简化办案程序,立足在渔民船上解决问题和纠纷。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船头开庭,及时办理;对渔民遇到的烦心事及法律问题,现场解答;对渔民间生产、生活上的小摩擦、小纠纷、小矛盾现场化解,最大程度地为渔民提供诉讼方便。
诉调对接进湖区。该院从延伸服务入手,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涉诉纠纷分流化解的力度。近年来不断加大能动司法力度,着力构建多元化涉诉矛盾化解新机制。主动与湖区的调解组织联系与沟通,在3个渔民集中点设立调解站,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熟悉当地湖区特点、渔民风俗等优势,最大限度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该县渔民集中的老子山镇,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起诉率为零。
法制宣传入民心。“船头法庭”坚持“三贴近”原则,深化普法力度,贴近渔民需要、贴近湖区实际、贴近渔业发展,邀请渔民参加案件旁听,让他们通过身边的案例学法知法;选择渔业法、合同法等渔民感兴趣的法律法规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推进了湖区普法的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