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铜山法院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着力从五个方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市、县授予政法标兵单位和政法先进单位。

 

在服务机制上创新。一是注重发挥审判工作延伸职能,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实现审判前移;二是加强判后帮教,协助公安、司法和基层组织做好重点人口的管教及矫正工作;三是帮助企业规范劳资关系,致力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四是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充分倾听群众意见;五是及时发现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

 

在参与机制上创新。一是在全县各镇设立巡回法庭,加大巡回审理工作力度,鼓励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办案;二是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零距离感受法院的司法活动,接受法治教育;三是与乡镇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主动服务乡镇,及时化解涉诉群体案件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在预警机制上创新。一是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作用,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机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改进工作,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建立信访备案制度,对诉讼、执行中发现有信访倾向的,及时备案,早做工作,防患未然;三是建立法官与农村企业联系点制度,保持与与村级基层组织和企业的联系,帮助他们提升依法外置和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在约束机制上创新。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发布因失信行为受到人民法院依法制裁的人员、单位信息,并建立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让诚信者得到公众的尊重,失信者受到社会的唾弃,着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联动机制上创新。与工会、团委、妇联、司法等六个部委联手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开展委托调解,积极指导、帮助基层民调组织开展工作,努力形成科学、实用、运行顺畅的纠纷调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