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高沟法庭“交叉调解法”
作者:张军 陆月赣 发布时间:2010-09-13 浏览次数:243
随着目前涟水县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民事纠纷案件数量也大幅上升。高沟法庭法官们一致认为简单地一判了之,容易出现案件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等各种情况,易造成法院、法官的公信度下降。而案件以调解结案的话,就会使许多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和诉讼成本,又缓解了法院诉讼压力。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全面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该庭在审判实践中摸索总结了“交叉调解法”,开创了基层法庭民事调解工作的新局面。该庭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全庭一盘棋
目前高沟法庭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上涨,面对越来越重的人少案多的压力,高沟法庭全庭迎难而上,全庭统一思想,克服难题,在办案过程中,全庭同志通力协作,把调解工作作为全庭的首要任务,只求办案效果,不计个人得失,不偏面追求个人结案数,争创集体冠军。
二、吃透案情,找准突破口
对重复杂疑难案件,在庭长的主持下,全庭同志听取承办人汇报案情,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寻找个案调解的突破口,明确调解思路,不同案件适用不同的调解方法。
三、交叉调解,换人不换尺
高沟庭对调解难度大的案件,为防止当事人对承办人有对立的情绪和有效避免久调未果的情形。该庭采取及时换人交叉调解的方法,全庭从庭长到审判员,不管谁是承办人,针对不同的案情及不同性格的当事人,及时调换不同调解风格的法官,进行针对性的调解,全庭同志抱成一团,该大刀阔斧时就大刀阔斧,该和风细雨时就和风细雨,但不管换谁调解,全庭都坚守一个原则,掌握一个尺度,即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因过分强调调解而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