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法院受理了一起儿子诉母亲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年满23周岁的曹某,已近立业成家之年,本是到了体谅、孝顺父母的年纪,却因一辆小轿车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一纸诉状将其母亲告到法院。

 

“儿子告老子”?面对周围人的不解与质疑,吴江法院民一庭法官找到曹某,了解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曹某的父母早在2009年初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和小轿车归儿子曹某所有。离婚后小轿车一直由儿子曹某使用,但始终未办理过户手续。后曹某打算把小轿车卖掉,发现因尚未过户而无法买卖。原来,离婚后,母亲便外出务工,渐渐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苦于找不到母亲下落,无奈之下,曹某才将母亲告上法庭。

 

由于曹某的母亲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送达了诉状和开庭传票。但考虑到母子的关系与感情,为了更好地解决该纠纷,承办法官走访了许多部门和地方,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终于在询问村委会时发现曹某的母亲曾给村委会打过电话并留过联系方式。据此,法官终于联系上曹某母亲。作为母亲,得知儿子将自己告上法庭,倍感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是伤心和失望,她说自己离婚时什么也不带走,财产全留给了儿子,如今却落得被儿子告上法院,对此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承办法官感觉到其作为母亲对儿子强烈的感情,马上有针对性地做起了开导工作,通过分析儿子起诉的目的,找不到母亲的无奈,离婚事件对儿子的影响以及日后感情的维护等方面耐心地做母亲的工作后,母亲终于答应如果儿子能亲自打电话来请自己回去办理过户,她就不计前嫌。法官立即再去做儿子工作,传达了“子告母”行为对母亲内心的伤害,希望他感念母子亲情,取得谅解。最终,该案在开庭前三天,儿子亲自送来撤诉申请,表示已与母亲消除误解,母亲要回来帮自己办过户了。

 

本起案件虽然以撤诉结案,似乎并未发挥法院的裁判功能,但最令法官欣慰的是通过本案令儿子找到了母亲,找回了母子亲情,达到最圆满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