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三调联动”破解交通事故纠纷难题
作者:研究室 交通庭 发布时间:2012-09-27 浏览次数:334
近年来,交通事故的不断攀升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挑战,如果事故处理的不到位,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溧水法院积极探索道赔案件“诉调对接”新模式,将公安、司法、法院等各种调解力量进行整合,构建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
整合资源,建立“三位一体”调解模式。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室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在交警大队,驻派专业法官、人民调解员现场办公。工作室和巡回法庭充分整合了各界资源,使调解、理赔、诉讼等工作在一站内完成,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模式,减少了事故群众在各个部门往返的时间和麻烦,对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群众切实利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范程序,形成“三调联动”工作格局。群众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进行事故处理时,即可申请当场调解;当场不能调解的,可向工作室提出调解申请,由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必要时,驻庭法官也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由巡回法庭立案速裁,简便、快捷、专业、高效的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
利用平台,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巡回法庭这一平台,适时在交警大队巡回开庭审理案件,公开案件审理程序和赔偿标准,促进调解,化解矛盾。结合典型案例联合举行交通普法宣传,并将宣传教育范围拓展到街道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和家庭,增强群众对交通事故所涉及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加强培训,提升专业水平能力。加强对典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研判分析,通过探讨妥善处理的技巧、方法,不断增强优秀业务骨干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办案经验,加强审判人员、交警以及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技能,着力整合一切资源及时、有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