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房产公司老板3个月骗女友钱财11次
作者:陈慧荣 如研 发布时间:2010-09-09 浏览次数:447
被房产公司老板、宝马汽车、办出国护照等诱人词语迷惑,被害人张某在2009年11月底至今年春节的短短3个月中,先后被骗11次,共计51400元。
2009年11月,被害人张某在网上QQ聊天时结识了被告人赵某,当得知赵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后且单身后,以为找到了今后人生的依靠,遂对其产生好感。为骗取张某的信任,被告人赵某吹嘘其拥有宝马汽车、承接了一重大工程项目近期正准备出国考察。在随后的交往中,被告人以“宝马车出了交通事故需要处理”为借口,先后二次从张某处骗得人民币6000元。初试得手之后,今年春节前夕,被告人赵某又以“带张某出国,帮其办理护照”为借口,先后三次骗得被害人张某人民币5600元。春节期间,被告人赵某又以“赎回宝马汽车”、 “银行要查封工地”、 “归还银行利息”等为借口,先后六次骗取被害人张某39800元。沉浸在恋爱幻觉中的张某对于被告人的行骗行为浑然不知,在家人的一再提醒下,张某因无法联系到对方才发现上当受骗,遂与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被告人赵某根本不是什么房产公司老总,也没有固定职业,还曾因犯诈骗罪,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赵某自愿认罪,法院酌定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