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安法院向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关于将部分营业用房作为安置房、赋予被拆迁人选择权的司法建议,被该局采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据悉,今年以来,海安法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共向县住建局、国土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提出二十多条书面或口头建议和意见,且100%被行政机关采纳。

 

今年年初,海安法院专门出台《关于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法院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建立法院与行政机关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法官定点挂钩联系行政机关制度,做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功能,提前介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关系社会民生和老百姓切身权益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加强督促整改,有力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得益于此,近几年,海安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且无申诉、无再审、无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