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离家无音讯 闪婚闪离婚姻何从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09-08 浏览次数:438
夫妻经人介绍相识,相识不足两个月便闪电式登记结婚,结婚未满一个月,新娘又闪电式离家出走,现无音讯,丈夫找寻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小高系外省女子,2009年5月经人与本地未婚男子小唐相识,双方未充分了解,但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合法夫妻,但双方婚姻基础较为薄弱,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本院确认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准许原告唐某与被告高某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