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要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
作者:朱? 发布时间:2010-09-08 浏览次数:378
9月8日,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会扬州召开。会议迅速贯彻落实9月6日全省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进一步加大全省法院该项工作推进力度进行再动员。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到会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主持会议并对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2010年是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也是全省法院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的第一年。今年以来,省法院明确了抓源头、清积案、强基层、提能力、建机制等五个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任务以及评查活动的具体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全部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保证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省法院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细化为68项具体任务,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各条线,明确序时进度,并制定下发《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办法》。今年1到8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77714件,诉前调解成功60389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77.71%。
公丕祥强调,各级法院要按照省综治委的统一部署,迅速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大排查活动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抓好组织动员,全面排查,化解矛盾和完善机制三个阶段的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的发现能力,着力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全力推动涉诉矛盾纠纷从事后调处向源头预防、从因时治标向着力治本的根本转变。要在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监督指导上下功夫。省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各市中级法院要切实担负起审判业务条线的监督指导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属线监督指导机制。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上级法院审判业务部门要主动“沉下去”,开展面对面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真正将源头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位法官身上,最大限度地将涉诉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第一审程序内。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实行“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个步调”,继续加大化解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评查案件的息诉率。
公丕祥最后强调,各项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制度能否落到实处、能否抓出成效,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大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力度的各项部署、各项任务都已十分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执行力,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跟踪督查、责任查究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周继业副院长对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代表省法院党组作出部署。他强调,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就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分阶段明确了工作安排。会后,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对照公院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单元,进一步明确序时进度,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深入组织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不断加大化解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推进会上,扬州、常州、苏州、徐州四家中院以及泗洪法院分别介绍了经验做法。各中院院长、分管院领导、业务庭庭长、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