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建立心理学培训长效机制推进审判工作
作者:段争争 发布时间:2010-09-08 浏览次数:319
铜山法院以有效化解矛盾为目标,结合基层法院审判实际工作,把司法心理学应用于调解与法律释明工作之中,并逐步建立法官心理学培训长效机制,该院在首批参加培训的五名法官中,已有一名法官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通过有效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4238件,调解结案1911件,其中民事调撤率为85.97%。
把心理干预机制引入少年审判工作。通过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的疏导和法律释明工作,保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促进少年审判工作的效果。
把握当事人心理活动规律,化解涉诉矛盾。信访接待法官通过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和交流,把握当事人心理活动规律,缓解当事人和其他社会群众因误解而产生对法院和法官的不应有的对抗情绪,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把心理学运用于民事调解工作之中。总结民事审判工作中的共性特点和规律,结合当事人心理具有复杂性、可变性和冲突性特点,在审理过程中观察当事人的反应,引导当事人与法官之间,以及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良好的心理互动,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司法心理学与刑事审判相结合。通过准确把握被告人犯罪心理,分析其心理状态和个性特征,以及行为产生的动机,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同时运用一定的谈话策略和人际沟通技巧,促进和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审判氛围,实现“案结事了”。通过有效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为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