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提出提升审判质效措施
作者:龚甬钰 发布时间:2010-09-08 浏览次数:343
无锡滨湖法院近日召开了由院领导、审委会委员、质委会委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一线办案件法官、执行员及书记员参加的审判绩效推进交流会。会议通报了该院今年来审判质量与效率综合指标运行情况和各类案件指标在全市法院的排位情况,查找审判质效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的质效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分析,提出了提升质效的措施。
正视问题和差距,迎头赶上。虽然今年以来审判质效与去年相比有所提高,但横向对比差距依然较大。在对质效指标进行深层次地分析、与全市法院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后,要上下一心,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方法、提高能力,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明确措施和方法,落实责任。审管办加大对质效的关注度,做好日常数据搜集、弱势指标落实到案、结合工作实际对指标进行分析的工作,能动管理、实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部门提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各业务庭要找准影响质效提升的“症结”,对症下药。要狠抓调解,以调撤率为龙头指标带动其他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提升,从源头上控制改发案件的产生;继续做好判后释疑、息诉罢访工作,预防和减少当事人投诉;加强层级管理,各分管院领导、庭长要加强点上的管理,主动介入,对一些临近审限的案件,要加强指导督办力度,不因人为因素造成案件审理的低效,做到应管尽管,管出效果;坚决纠正“上热下冷”现象,防止个别案件法官、执行人员或书记员对案件质效大而化之的情况。
强化管理和监督,规范流程。要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方法,重点关注核心指标的升降情况,把调解率等正向指标升上去,把信访率、改发率等负向指标降下来。挖掘调撤工作能手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按照“有行必有据、有为必留痕、有权必受限、有责必担当”的要求,加大监督,采取全方位的有效措施提高干警积极性,奖惩罚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