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日前,海安法院从为民宗旨、信访工作、规范执行程序等8个方面加强执行工作,确保能动执行。

 

加强宗旨意识。热情接待每位当事人,耐心答疑解惑,推行“执行接待日制度”,每个执行实施组每天安排1人负责接待当事人,解答咨询、疑问。

 

加强信访工作。建立信访工作台帐。对上级法院及相关部门转发的信访交办件,要求承办人及相关责任人按时答复、做好息访工作。对于来信反映的问题,对照检查是否到位。

 

加强规范程序终结案件管理。建立程序终结案件台帐,发现有履行能力的,立即恢复执行;对新发现的财产线索,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未履行完毕的执行和解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加强规范执行程序。调查财产、被执行人下落等,采取的执行措施和行为都要有文字资料或图片,并入卷。

 

加强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凡是当事人之间能够直接交付的,直接交付,不能直接交付的,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加强评估拍卖审查。执行重大事项必须合议或者集体研究把关。

 

加强结案管理。所有结案的案件要求当天结,当天进行信息录入。

 

加强执行公开。公开执行信息、执行日志、执行进度、执行措施、执行联络,公开执行人员及联系方式、财产调查、采取执行措施、案件执行进度、执行文书材料等各个方面的情况。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增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