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叔叔,我终于上学啦!”
作者:宋红卫 刘丽 发布时间:2010-09-07 浏览次数:368
“法官叔叔,我终于上学啦!”。
16岁的高某是睢宁县某村一农民孩子,在她11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异,法院判决高某跟随父亲生活,但父亲重新组成了家庭后,继母对其不闻不问,年迈的奶奶疼爱孙女却力不从心,高某只得找到母亲刘艳,从此母女二人相依为命。期间,高某多次找父亲协商抚养事宜,然终未解决。2010年7月,高某初中毕业后考取了睢宁县城某中学,随着开学时期的临近,母女二人还未凑齐上学的费用。无奈之下,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少年庭法官对此案高度重视,为了不影响孩子上学,承办法官多方打探,终于联系到被告,但此时被告已在外地打工。经多次耐心做工作,被告表示请求法庭调解解决,但其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来,只有等到中秋节才能回来。最后恳请法官能否到他的工作地点进行调解。为妥善处理此起父女纠纷,也为了圆高某的求学之梦,承办法官经请示院长后,答应了他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