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法院真情化纠纷
作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07 浏览次数:2497
“小伙子,以后凡事不要冲动,得三思而后行啊。”一位两鬓斑白的部队退休老干部紧紧握住一名年轻人的手,语重心长地叮嘱道。这两位谈兴正浓的老少爷们,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还是一对冤家呢。这一戏剧性转变,还得归功于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吴法官的真情调解。
去年11月29日晚饭后,解放军某部退休老干部臧某带着小孙女在苏果超市购物。走到超市门前的广场时,遇到男青年王某正在遛狗。由于未拴狗链,狗冲着小女孩吠叫数声,惊吓得小女孩哇哇大哭。臧某上前找王某理论,没想到王某出言不逊,双方因此发生争吵。一时冲动的王某用拳头连续猛击臧某脸部,导致臧某左眼、下巴等多处部位受伤,当场头昏目眩,被好心人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过十多天的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近万元。事后,双方进行过几次协商,但由于王某迟迟不肯支付医疗费用,臧某遂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付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
南京玄武法院受理案件后,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吴法官进行审理。为了不因小纠纷影响军民团结的大局,吴法官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调解结案的工作思路。她一方面先到当地派出所调阅相关资料,找当时处警的警官了解事发经过,还到医院找医护人员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全方位了解整个案情。另一方面,专门到某部干休所了解老干部思想状况,协调干休所领导一起做好老干部思想安抚工作,从心理上安慰老干部,从法理上引导老干部。老干部被办案法官的真诚所打动,主动放弃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诉讼请求,只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同时,吴法官找来被告王某,向其分析打人犯法的道理,说明有侵权行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并向他表明了老干部为了给其减轻负担,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姿态,有效地消除了王某的对立情绪。
经过多次背靠背做工作,面对面调解,析法释理,晓以利害,最终促使王某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追悔莫及,不仅积极赔付了全部医疗费,还主动进行了当面道歉。老干部臧某大度地接受了道歉,并考虑到王某的经济能力,主动提出让王某按月分期支付赔偿款。在法庭签完调解协议后,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