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有过一段婚姻的男女相识恋爱,相处不久后便闪电式登记结婚,后因矛盾,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妻子便离家出走,无奈丈夫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射阳法院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现均已中年且有过婚史的糜某与李某相识恋爱,双方在接触时间短、了解不够的情况下闪电式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并未像意料中的那样幸福美满,而是双方经常因生活上的琐事发生矛盾,于2007715曾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未登记离婚,共同生活期间,也未添置共同财产,婚后也没有生育小孩。妻子李某于20079月出走,至今未归,现下落不明,丈夫糜无奈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原、被告之间感情破裂,原告的离婚请求应予以支持。遂作出准许原告糜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