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质和内涵,是法院文化精髓和灵魂,是全体法官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推进司法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近日,宿迁中院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研究部署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活动。

 

高度重视,明确意义。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人民法官应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该中院积极部署全体干警学习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深入研究,充分认识到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对于培育和弘扬司法职业精神、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具有的重要意义。

 

献计献策,讲求实效。该院在此项活动中,切实联系当前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把握本院院情和不同矛盾,认真研究如何将此核心价值观融入渗透到干警的思想和实际工作中。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联络沟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二百人次,走访基层群众百余次,召开座谈会十七次,收集梳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3条。对全市法院203件涉诉信访案件组织评查化解活动,化解矛盾纠纷160余起。

 

组织研讨,指导实践。该院通过组织干警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属性、理论渊源、实践基础进行研讨,探索司法核心价值观实践的具体措施和方法途径,促使今后法院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内容更加明确。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法院干警的能动司法能力和执业水平。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修养,推进法院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