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对民调员进行培训
作者:王志红 陶道荣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次数:339
为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近日,南京建邺区法院对全区32名民调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此次培训工作是结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庭审进行的。首先,民调员观摩了庭审。案件由民三庭法官徐年美审理,整个庭审井然有序,节奏紧凑,经徐年美法官仔细、深入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然后,徐年美法官结合案情,就调解的时机、方法,调解协议的撰写,赔偿款的给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解答了民调员的提问。最后,建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郑嘉保副院长,对“诉调对接”工作的意义、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进行了一次授课。
参加培训的民调员认真观摩,详细记录,主动提问,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形式新颖,结合案件庭审具体讲解了调解工作中的方法、技巧,解决了民调工作中的疑点、难点,获益匪浅。希望法院以后能多多安排此类培训,以培训促民调工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