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六方联动 构建交通事故调解一站式服务
作者:朱焕东 朱红忠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次数:331
近日,启东法院与市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市调解服务中心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交通事故联合调处的实施意见》,推动交通事故联合调处机制运行,该机制整合了大调解资源,实现了交通事故调解的六方联动,形成了交通事故联合调处的“一站式服务”机制。
为了更好地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事故当事人依法诉讼,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构建多元化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启东法院专门设立了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抽调三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和三名书记员积极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工作。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主要有法律咨询、现场立案、就地财产保全、立案调解和即时司法确认五大职能,在调处的过程中,需要法院作出裁定或民事调解书的,由法院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受理案件时,对于受害人伤情较重需作伤残评定或因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需进行评估、鉴定的,经赔偿权利人申请,先行委托进行伤残鉴定,待鉴定报告形成后及时立案。如需通知保险公司参与调解的,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相关保险公司指定专人到场参与调解。对需要各部门共同调处的交通事故纠纷,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相关涉案材料,联调中心提前三日进行电话联系,便于参与调解人员尽快了解案情,每周固定在周三集中在市调解服务中心对交通事故案件联合调解,每月召开一次联合调处联席会议,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讨,交流调处心得体会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