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身患癔症举止怪异,法盲男子色迷心窍趁机不轨。看似两厢情愿的事情却是法理难容。日前,吴江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突如其来的“怪”病

 

2010319晚,吴江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有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女孩跑到自己开的理发店内不肯离开。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发现了精神异常的女孩燕燕。女孩随后被闻讯赶来的家人领走。412,开发区派出所对燕燕进行了询问调查,此时的她已经在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家人的照顾下基本恢复了正常,于是向派出所干警讲述了自己此前不堪的遭遇……

 

年仅17岁的燕燕是吴江一家电子厂流水线上的外来打工人员。今年318日晚上8点左右,燕燕去厂里的制造部上班,组长安排她在其中的一条流水线上干活。刚开始,燕燕还好好地一个人在工作,可是没多久她突然感觉头脑一阵发晕,身体不受控制,不由自主地就走出了工厂。穿着厂服和厂靴的燕燕迷迷糊糊地上了一辆出租车,这时的她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燕燕被出租车司机带到了一家旅店,并且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下和司机发生了关系。凌晨三点左右,出租车司机将燕燕带到了另一家旅店。

 

小旅店里的神秘女人

 

春寒料峭,夜幕浓郁,凌晨三点左右,吴江经济开发区三里桥附近的小旅店内格外安静,此时入住的客人们还在梦香中,前台只有一个当班小伙计在打瞌睡。不知何时,小伙计被前来住店的人叫醒。只见一名身着出租车公司制服的男子搂着一个女人说要住店,身旁的女人则眼神迷离,对着男子不停地喊“老公”,小伙计将他们安排在206房间。大约一小时后,此前入住的男子下楼来到前台,留下一个手机号码,对小伙计说,如果有事就打电话给他,说完便扬长而去。小伙计觉得有些奇怪,但是他并没有再多想。当天下午,一个消息在小旅店里不胫而走,大家都说206室住了一个神秘的女人。原来那个凌晨和“老公”一起入住旅店的女人一直没有现身,她口中的“老公”也一去不归,再无消息。好几个店员上楼问女人讨要住宿费,她不是不搭理,就是说老公会来接她,甚至有时候还会傻乎乎地喊来人“老公”。见事有异常,凌晨值班的小伙计拨打了女子“老公”的电话,可是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下午5点左右,店老板让打杂工的李强去206室询问客人是否继续住店,要住的话就早点交钱,不然就要赶她走了。

 

“疯”女人的色诱

 

李强此前也听说206室入住了一个怪女人,只是并没有太在意。他上楼见房门没锁,便走了进去。床上的人还在蒙头大睡,李强上前将其推醒,催她快把住宿费交了。女人并没有答复,单是看着李强一个劲地傻笑,口中还不停地喊他老公。正当李强哭笑不得的时候,对方突然抱住自己,还不停地喊自己老公。李强一时间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如何应付。他心想:这一定是个疯女人。就在这时,女人把身上的被子甩到一边,李强愣住了:眼前的女人竟然一丝不挂。面对这个疯癫的裸女,李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现在他很肯定这个女人的精神有问题,正常人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望着这意外的诱惑,李强并没有急着离开房间,他心生一股邪念:既然这女人精神有问题,那么和她发生关系也不会有什么后果,更何况是对方先主动的。鬼使神差之下,李强脱去了身上的衣服……

 

这个疯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此前一直神智不清的燕燕。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李强有如此奇怪的态度,只觉得当时头昏昏沉沉,举止言行完全不受大脑支配,迷迷糊糊地就毫不抗拒地和来人发生了关系。之后李强说要带燕燕去理发,于是燕燕就顺从地和他离开了旅店。

 

理发店里的不速之客

 

带燕燕理发是假,李强真正的目的是想找个地方乘机把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给甩了。他将燕燕带到三里桥附近的一家理发店内,乘燕燕和店员发生口角时便溜之大吉。之后,独自游荡在街上的燕燕见路旁另一家理发店门口有一个人在吃饭,不知何故,她突然认定那家店是自己开的,于是径直走了过去。正在吃饭的店主杨红被吓了一跳,只见一个陌生的女孩竟然拿起饭菜目无旁人地吃了起来。杨红赶忙把弟弟杨名叫了出来,问他认不认识这个女孩。杨名压根儿不认识燕燕,看到这个陌生女人竟然坐在自家店门口吃得狼吞虎咽,他气得跑上去质问。不料燕燕竟然对他喊起了“老公”,还说自己是理发店的老板娘。杨名姐弟俩发觉出了燕燕精神的不正常,于是一方面继续让燕燕吃饭稳定她的情绪,另一方面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法院判决认定强奸

 

经鉴定,燕燕突发的怪病是癔症性精神障碍,平时很正常,病发时意志模糊,无法控制言行,更加没有任何防卫能力。根据燕燕的陈述,警方展开了调查,犯罪嫌疑人李强很快落网。铁证面前,李强不得不承认自己此前和燕燕发生了关系。可是在笔录过程中,李强却千方百计地狡辩自己是被燕燕诱惑的,自己并没有强迫她,燕燕也没有采取反抗行为。也就是说,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强奸。法院认为,李强在明知燕燕精神异常的情况下还继续放任自己的行为和对方发生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已经构成强奸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李强在本案侦查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