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巧化聋哑人离婚案
作者:顾晓光 彭香 发布时间:2010-09-02 浏览次数:429
近日,宝应法院立案庭发挥庭前调解功效,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该案件的被告方是聋哑人,没有听说能力,但在调解法官的主持下,通过纸笔进行书面交流,最终妥善解决了该案。
原告顾某于2010年8月10日来到宝应县法院立案庭起诉要求与被告刁某离婚,立案先行调解组的承办法官审查后发现被告为聋哑人,随即通过原被告双方的家属,对被告进行了解,在调查中发现,被告没有进行手语学习,无法请手语老师翻译,但是被告能识字、写字,这给承办法官与其沟通交流带来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