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泰州中院民一庭以合议庭为单位,分成两个下访小组,由庭领导带队,分赴六个基层法院开展集中接访,对来信来访的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等服判息诉工作,妥善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朱某在二审判决作出后,向泰州中院寄来下访表,认为一审法官简单询问就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属于草率判案,而二审也未能认真调查就作出了与原审相同的认定,属于应付了事,损害了其要求离婚的权利。在接待室内,朱某激动地说,如果法院不给其一个合理的说法,她将不惜采取极端措施来解决与任某的婚姻问题。接访法官耐心地听完了朱某的全部陈述,待其情绪稍微平复后,法官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现状和现有的证据材料以及法律的规定,对一、二审判决其不准离婚作出了全面地解释,并劝说朱某不能过于急躁和极端,应该遵循法定的程序,平常注重收集有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在接访法官一遍遍入情入理地分析和解释下,朱某终于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不再采取任何极端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处理自己的问题,同时朱某还对接访法官耐心地接待和解释表示了感谢。

 

在此次为期三天的接访活动中,泰州中院民一庭注重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实体、程序和法律适用以及对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判作风、廉政执纪等各方面的意见。对于案件处理在程序和实体上均是公正的,该庭着重做好当事人的释疑解惑和服判息诉工作;对于当事人在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合理诉求,该庭注重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帮助上访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切实困难,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无理缠访的,则着重加强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平息信访情绪,落实有效稳控措施。23为来信来访的当事人均当场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遵循法定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院民一庭庭长许飞指出,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条线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强化类案矛盾化解,切实提高案件调撤率,有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实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大力开展“民事法官进社区(乡镇)”活动,提高案件的巡回审理比例。要牢固树立案结事了、尽可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审判工作思路,通过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开展判后答疑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要切实按照省院要求,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协助排查化解民事纠纷、就地开庭审理案件,进一步拉近民事审判与社区(乡镇)、民事法官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民事案件的巡回审理比例,从源头上预防、分流、化解民事纠纷。最后,许庭长还要求各基层法院民一庭要进一步延伸民事审判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