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全国政法系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之际,开发区人民法院深刻领会能动司法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对能动司法法理内涵和实践应用的学习和研讨。广大干警响应号召,深入开展一系列的调研和讨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学习实践成效。

 

切实增强了能动司法的意识。全院干警逐步树立起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摒弃司法绝对被动论的错误理念,有效克服纯粹业务观的错误倾向,更加主动的把自身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努力从大局利益,从人民利益出发做好审判工作。

 

初步形成了能动司法的机制。开发区法院围绕能动司法提出的司法适度主动、适度弹性、适度干预、适度参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指定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以保障能动司法工作的开展。

 

有力提升能动司法的能力。在开展学习实践能动司法过程中,干警们不断加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有效解决涉诉矛盾纠纷的新方式新途径,形成了许多很好的做法,为进一步做好依法服务大局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