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序渐进话调解
作者:余浩 发布时间:2010-09-01 浏览次数:1171
“双方当事人查看调解笔录,无误签字。”说完这一句,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心想,又一个棘手的案件调结了。签完字,当事人发出邀请:“晚上一起聚聚。”我想都没想打出招牌语:“免了,你们能和解,我比吃一顿大餐都开心。”当事人走了,办公室顿时静了下来,可这个案件的一幕幕场景还在眼前飘来飘去。
建筑公司承接了当地一家设备公司的厂房建筑工程,工程完工后,还有一百多万元工程款未付,恰逢一场数十年未遇的大雪,厂房屋顶出现多处漏点,设备公司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拒付货款,建筑公司认为工程已经验收,屋顶漏点是自然灾害所致,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情急之下,建筑公司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设备公司收到法院的传票,也来气了:你工程质量不合格,反倒“恶人先告状”。于是一纸反诉状,要求建筑公司修复厂房并赔偿贻工损失两百多万元。
案件审理之初,双方剑拔弩张,非但相互指责,还把矛头指向法院,都认为法院偏袒对方。分析案情后,我及时调整审理思路:先不急于开庭,当务之急是平息当事人的激动情绪,让双方对法院和承办法官产生信任感,然后再针对案件事实分头进行法律、情理解释,在此基础上再组织庭审质证、调解。按此思路,我分头找当事人进行谈话,谈话过程中坚持微笑面对、少讲多听、不下判断,让当事人的情绪得到最大限度地释放。双方老总毕竟都是明白人,看到我耐心听他们讲,情绪不像开始那么急燥了,走的时候丢下了同样的话:我相信你。
接下来是趁热打铁还是暂时放放呢?反复考虑之后,我决定先把这个案子“晾”上一段时间,试探一下双方的态度。果然,不出半个月,双方都打来电话,催问案件的处理进程。按照我的计划,案件审理进入第二个实施阶段,我分别与双方老总约定了第二次谈话时间。这一次,我的策略是:既听也讲,但还是不作判断。就双方提供的证据,我从情与法的角度分别与他们进行积极沟通,如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的法律意义、验收报告与质量保证期的区别、屋顶漏洞的形成原因与举证责任的分配等等。通过谈话,对案件基本事实、证据进行了层层分析,双方老总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都有了“一笔帐”。
见时机成熟,我马上部署开庭,庭审中,双方少了激动、多了理性,少了埋怨、多了理解,少了对立、多了配合,案件的基本事实得到固定,但法庭调解仍因数额悬殊陷入僵局,一度我想一判了之。但考虑判决存在很大的执行难度,甚至会导致当事人之间更大的对立与矛盾,只要还有一丝希望,调解工作就不能放弃。这是我工作以来一直坚持的审判理念之一,最大限度地争取以调解方式把纠纷处理在审理阶段。而调解工作就如展开一场心理战,看法官能不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来把话说到位,如果到位了,当事人自然心服口服,那调解也就迎刃而解了。庭后,我又采用了上门调解、邀请各方信任的人员参与调解、工地现场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的差距渐渐缩小,最后终于统一了。嘿,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