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寅:领导带头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关键
作者:葛寅 发布时间:2010-08-31 浏览次数:1072
公正、廉洁、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官必须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官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人民法官履行神圣职责共同的思想基础,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
核心价值观既然是法官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说明是人民法官唯一的、一元化的价值观,只要是法官就不能有其他价值观,只能遵奉公正、廉洁、为民,作为各级领导更不能置身事外,更要以身作则。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培育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不但非常重要,而且十分艰巨,绝非发发文件、开开会议、提提要求所能解决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社会财富的增长,人们的思想观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法官也不能脱俗。一些法官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政治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道德有所滑坡,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司法行为不够规范,司法廉洁标准不高,还出现了极少数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的害群之马,核心价值观建设受到严峻挑战。在这样的情形下,推动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责任重大,不仅要做倡导者、组织者,更要做积极的实践者。
首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有效的行为示范。培育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既要通过教育者的教育疏导,使法官明其理、知其然;更要通过教育者的躬身实践,使法官信其理、知其行。群众看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不是看你说的怎么样,而是看你做的怎么样。领导干部作为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只有以良好的道德追求起示范作用,才能使法官感受到教育可亲可信,从而入心入脑。如果领导干部讲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那么道理讲得再好也无济于事。一是要做司法公正的表率。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但法官在维护公平正义时,需要许多因素起作用,其中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和榜样力量。作为法院领导,要有“无畏于恶,无畏于损,无畏于艰,无畏于势,无畏于诽”的浩然正气。法官在主持公道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要得罪不讲公道的人,少不了被威胁恫吓、蒙受冤屈,甚至要得罪权贵。因为有很多干扰司法公正的阻力是来源于权力和命令,只有真正能做到置个人荣辱得失于度 外,顶住压力,坚持原则,才能担挡起维护公正的使命。要努力维护司法公信和权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权益能够及时兑现。二是要做司法廉洁的表率。清廉是公正的保障。作为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平常心”,不管地位怎么变,淡泊名利、清心寡欲的心态不能变。要始终要求自己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要带头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性案,保持领导干部的高风亮节。三是要做司法为民的表率。要带头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境界,带头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正确权力观,带头树立司法人文关怀的理念,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关爱、理解、体恤的美德融入司法过程,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切实对当事人负责,虚心接受当事人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其次,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重要的“正人”力量。近几年,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贯彻“五个严禁”等学习教育活动,队伍建设呈现出积极向上的发展势头,但也勿庸讳言,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群众观念、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还有不容乐观的地方,甚至还有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与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而且会成为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思想障碍,也是培育核心价值观必须克服和解决的问题。可以说,培育核心价值观,需要瞄着问题做工作,在解决问题中求发展、求进步。在审判管理上,院(庭)长的作用十分重要,要狠抓审判管理规则、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的落实,着力抓住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结案归档、质量评查、考核奖惩等影响公正与效率的各个环节,切实把住案件公正的关口。在司法廉政建设上,要着力构建四个机制,即“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和“不敢为”惩戒机制,但这些机制即使再多再好,也是写在纸上的,也需要领导干部动真碰硬抓落实。在司法为民上,当前要解决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态度粗暴,以及作风不深入、举止不文明等问题,有的当事人对法院有看法,甚至去上访,不是案子办的不公,也不是承办人不廉洁,而是态度不好,没有做好判后释明和说服疏导工作。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深入的思想教育、规范化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需要各级领导敢抓会管,尤其是处理和解决问题,更需要领导自身过得硬。纵观有些单位的干部在官德品行方面出现的种种不良倾向,有的不正之风已昭然若揭,大部分情况下,不是这些单位的领导不知情,而是自身做得不好,缺乏“正人”的本钱和威信,不敢理直气壮地讲道理,挺直腰杆抓问题,怕问题抓多了,引火烧身,拔出萝卜带出泥。可见,培育核心价值观,各级领导首先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坚持“公正、廉洁、为民”,再以一身正气教育引导他人。
第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根本的组织保证。近几年,针对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各种集中性的、规模性的教育整顿活动虽然搞了不少,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往往“热在上头,湿在中间,凉在下面”。思想政治工作犹如“沙滩流水不到头”,真正深入到基层,落实到法官队伍中的问题没有很好得到解决,有的是边整边出问题,有的问题在一些人身上长期存在,重复出现,甚至愈演演烈,形成了“问题——整顿——问题”这样的怪圈。面对日新月异的形势,层出不穷的思想和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众所周知,培育和形成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许多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比如要形成强有力的思想舆论导向,建立健全培育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加强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建设,处理和解决违背核心价值观的人和事,这些都需要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抓落实。这样,一方面,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抓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合力,不至于由那一个分管领导,那一个职能部门唱“独角戏”;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矛盾,拿出对策,解决问题。当前要在三个方面加强领导。一是要强势推进,深入开展思想发动。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作为暂新的司法理念,需要广泛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入基层,做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实践的表率。要引导法官学习把握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精神实质和总体要求;学习把握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学习把握培育和实现核心价值观的方法、途径,立足审判实践和工作岗位,点滴养成,积小成为大成。二是要强化措施,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一旦形成,对人的影响是深层的、持久的。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素养、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要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行为文化建设,着力培育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的职业道德;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增强遵章守纪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物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积极创建关爱干警的文化环境。三是强力造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等媒体以及网络专栏等形式进行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交流,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公正、廉洁、为民的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