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上午,扬中法院刑庭不公开审理了由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某等十一人聚众斗殴一案,其中,十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且大多数为在校学生。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和犯罪特点,该院刑庭充分发挥“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为十名未成年人被告指定了辩护人,将传统的审判模式改为圆桌审判,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并请其法定代理人一同参加庭审,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合议庭还从“情”与“法”的角度分析了未成年犯罪的原因,提出了今后避免再犯罪的防范措施。

 

休庭后,法庭又会同市政法委、市关工委、市团委、市教育局及被告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就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使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召开了圆桌会议,合力共建防范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墙。大家一致认为,社会、学校、家长都要肩负起育人的责任,并要求这些涉罪未成年人能够知耻、知法、知行,好好学习,认真做人,为家乡建设多做贡献。其后,十一名被告人及其家长也作了表态发言。十一名被告人均表示会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知耻而后勇,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会后,合议庭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结合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以及圆桌会议召开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情况,依法对十一名被告人中的十名被告人判处了缓刑,对其中一名被告免予刑事处罚。

 

据悉,在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唱好“庭前、庭中、庭后”三部曲。每件案件在开庭前都做好调查工作,充分掌握未成年犯的家庭背景、犯罪动机等。庭审中实行圆桌审判,邀请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的特邀陪审员参与庭审,共同做好帮扶教育工作;,对初犯及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尽可能从宽处罚,给迷途知返的孩子重新做人、回归校园的机会;在判决书中附上“法官寄语”,从情、理、法相融合的角度挽救孩子迷失的心灵。庭审结束后,建立重点帮扶对象台账,及时和社区、监狱联系,共同制订帮扶方案,联合学校、家长等共同开展有效的跟踪帮教举措。同时,还启动“庭校共建”工程,通过院领导担任法制副校长、中层干部受聘担任法制辅导员、走进校园举办巡回法制讲座、指导模拟法庭、接待学生参观审判法庭等活动,进一步活化了普法宣传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