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一、二、三”工作模式筑牢司法安全防线
作者:王则田 发布时间:2010-08-31 浏览次数:265
近日,南通中院根据我省一些城市接连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作了专项工作部署,提出了明确的防范要求。
把握“一个重点”,强化司法安全维稳理念。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准确及时把握司法形势发展和司法环境变化,切实吸取教训,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积极妥善予以应对,在司法安全维稳工作上做到思想上高度警觉,对策上周密细致,工作上扎实有力。
注重“两个坚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法院和法庭安全保卫工作,与公安等部门做好联防措施,坚持做到预防在先、坚持做到处置迅速,确保参诉群众安全、确保法院干警安全、确保审判办公场所安全,坚决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实现“三个融合”,将和谐司法贯穿始终。一是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融合到司法安全工作中去。真正把矛盾化解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钝化矛盾,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防止出现当事人过激行为。二是将改进工作作风融合到司法安全工作中去。改进审判、执行作风,方便群众诉讼,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讲法律、讲道理、讲人情,公正、和谐、文明司法。三是将严格落实责任制融合到司法安全工作中去。要求全院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庭局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干警要积极配合,上下协调、人人有责,做到审判执行与安全维稳两到位、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