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开展法律文书“零差错”活动,严格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签核程序和考核奖惩,确保所有法律文书内容公平公正、格式规范严谨。

 

该院以上级法院法律文书制作的相关规定为蓝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法律文书制作管理细则》,并安排优秀法官结合30余份法律文书实例进行生动讲解,罗列出包括诉讼主体称谓、数字表达、原审引用表述等十种常见错误作为防范提示,在每一位法官头脑中亮起“警示灯”。

 

对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该院实行连带责任和区分责任。凡是法律文书出现差错的,所有合议庭成员全部担责。其中,由法律文书起草人负全责,其他人员负审核不当的责任。对差错责任的追究,严格以法律文书质量通报及法律文书抽查结果为依据,通过集体讨论决定。

 

该院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律文书的监督,专项开展向诉讼当事人、律师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活动,认真倾听他们对法院法律文书制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使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