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锐意创新提升民事审判质效
作者:程艳红 发布时间:2010-08-30 浏览次数:283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完备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值也在不断扩大和提高,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越来越依赖于人民法院,特别是民事审判工作正面临着严峻形势,对此睢宁法院在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下,锐意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改变诉讼庭审模式。对于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案件,广泛推行庭前证据交换,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改变调解的方式。坚持和谐审判的理念下,让调解社会化,做好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工作;并根据案情邀请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案件调解;此外,紧紧依托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个“中心”,充分利用好我院业已建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这个“平台”,将诉讼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和村居委员会延伸,构筑起一个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大调解格局。
下放权力,追究错案。将判决的权力下放到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使办案人免除不必要的汇报,减少办案程序。这样如出现案件质量问题,通过制定的审理案件错案追究的制度,由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对该案件负责,从而提高办案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