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法院:打造交通赔偿纠纷快速通道
作者:华茜 发布时间:2010-08-30 浏览次数:334
“没想到法官亲自来做事故责任认定,把法律关系也解释得很透彻,我心服口服了,一定会及时付清赔偿款”,一起道交案件的被告王某对原告张某做出了及时赔款的承诺,这是发生在江苏无锡惠山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中的一幕。今年以来,惠山法院在建立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配合的三方联合调解网络基础上,灵活运用委托调解、法律援助等多元调解方式,快速有效地解决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使委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不断提高。1~7月,该院道交巡回法庭共委托调解96件,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达到100%。
过去,道交案件的委托调解工作一般在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进行,但如果是责任认定困难事故,在审理中就十分难调。为此,巡回法庭转变服务理念,提前介入事故责任认定,在道交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事故认定书出具前,法院就将责任认定情况与赔偿项目、赔偿比例之间的关系等情况向当事人进行详细释明,一定程度上减轻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压力。在此基础上,法院再委托交警部门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明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都能主动接受调解,也能自动履行调解协议。
为维护受害方权益,道交巡回法庭还采取快速受理、快速执行措施,在当事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巡回法庭在半小时内即办理完诉保手续,并及时通知被申请人,促使车主主动与受害方协商处理纠纷或接受交警、援助律师的诉前调解;对治疗时间长的伤者,巡回法庭则建议事故责任方先行垫付,既保障伤者的治疗,也为日后调解创造条件。
依托巡回法庭设在交警队的便利,法官对前来咨询、求助的道交纠纷当事人热情接待、悉心服务,释法明理,给予一定的诉讼指导,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在双方自行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促使当事人能愿意接受交警部门、援助律师的委托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促进委托调解与诉讼调解良性互动,有效避免当事人采取消极手段追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