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涉诉矛盾纠纷增多和涉诉信访化解难的特点,泗阳法院坚持做到“四访”,推进和完善涉诉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体系。

 

全员有责“疏访”。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都将责任人上提一级。原案件是审判员承办的庭长作为化解责任人、原庭长承办的案件分管院领导作为责任人,全员参与到院长接访的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中。

 

巡回审理 “走访”。对尚未作出裁判,当事人就开始信访的案件,坚持巡回审判和组织听证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群众旁听庭审、参与听证,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内外联动“息访”。建立与上级法院、县信访职能部门的联系,对非本院处理的信访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案件的化解。

 

落实措施 “督访”。对信访案件实行“日反馈,周通报,月会办”工作制度,定期回访信访群众,征求对办理情况的意见,使大接访工作真正成为一项让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