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妥善调结系列股权纠纷案
作者:董学斌 丁扣萍 发布时间:2010-08-30 浏览次数:469
建湖法院积极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为该县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该院通过多方协调,成功调处了该县一重点企业的4起股权纠纷,消融了该企业历时近3年的内部纷争。
2007年3月,江苏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与其好友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江苏某特钢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钢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特种钢材滞销,两股东经营理念出现了分歧,加之机械公司与特钢公司均主要从事钢材加工业务,存在利益竞争,导致张某与李某之间矛盾重重,近十次因为股权和出资问题引发纠纷,经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屡次协调未果,严重制约了特钢公司的发展。
今年5月18日,特钢公司又以张某出资不足为由提起诉讼。因该公司系列诉讼能否妥善调结,将直接影响其投资达亿元的二期工程能否按期动工,县委、县人大十分关注案件的审理工作。案件受理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会办,决定以该案为突破口,对该公司未审结的4起案件进行统筹调处,彻底平息其内部纷争。在县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下,该院十余次组织协调,从法理和情理等多个角度,耐心细致地做两股东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他们从顾及多年情谊、考虑企业发展前景的角度出发,互谅互让。
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张某、李某终于被感化,就4起案件和该公司股权问题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在李某向张某已出资300余万元的情况下,再出资125万元,张某向李某转让其拥有的特钢公司全部股份。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双方到工商部门进行了股东变更登记,该重点企业终于结束了历时近3年的诉讼,集中精力投入了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