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来信之后.......
作者:王小燕 储慧文 发布时间:2010-08-30 浏览次数:403
去年11月14日下午,马宏官驾驶三轮电瓶车驮着雅周镇某电器商场林老板出售的洗衣机准备送货上门,当行使至杭窑村22组某三岔路口时,其所驾驶的车辆冲进田里,与电线杆绊线相碰,他跌倒后当场死亡。事发后雅周镇司法所曾组织两次调解,林老板以不存在雇佣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只同意补偿被告两万元,调解未果。
马宏官的女儿小马是南通职大的学生,在得知父亲去世且得不到合理赔偿后,她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林老板告上了法院,并向省高院写信寻求法律的支持。悲愤的小马还将事件的始末诉诸网络,言辞之间透露出对社会的不满和对人生的绝望。
海安县法院王平院长接到上级法院转来的信函后十分重视,立即指派“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孙翠燕法官审理该案,并批示如情况属实,要以最快的速度帮助小马一家拿到赔偿款。
孙法官接到任务后,并没有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而是在第一时间赶到马宏官所在东娄村向村民了解情况。经了解,死者家庭比较困难,育有一对儿女,妻子在家务农。弟弟有智障,弟媳在生下女儿两个月后就离家出走,他主动担负起侄女的抚养责任。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是父母和三个孩子的生活来源和精神依靠。同时,孙法官得知死者是“多面手”,既会开拖拉机又会修电动车、自行车、电器,还帮着村里灌溉打水、抄电表,平时乐善好施,周围熟悉的人对他评价都比较高。周围邻居反映,死者已经在林老板处从事维修、送货上门等工作四、五年了。
针对林老板反映死者当日所行路线非送货必经之路,而是绕道办私事,孙法官到案发地进行了走访。从群众的反映她获知,前往送货目的地有河南、河北两条路,死者出事的那段时间经常下雨,河北的路由于年久失修道路十分泥泞,河南的路重新修过后道路相对平坦,当地村民一般也选择从河南的路绕道行驶。为了核实情况,孙法官特地选择了一个下雨天,到现场勘察,并沿事发路段走了一遍,发现死者行走的路线确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与此同时,孙法官在网络上发现了小马的帖子,为防止小马情绪偏激,她以匿名游客的身份与小马取得了联系。孙法官以长者的视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帮助小马分析如何正确面对家庭变故,劝导小马珍惜自己与弟弟的人生道路,并说服了小马要坚信法院会公平、公正处理。这位“陌生游客”真诚的一番话语,仿佛一股清泉,流入了小马的心田,小马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
小马起诉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父亲与林老板存在雇佣关系,孙法官提醒小马注意查看她父亲生前留下的记账本等物品。终于,小马在他父亲留下的一大堆遗物中发现了两张“便条”,大体内容是讲,林老板让其父亲去送货,货送好后把钱收回,其中一张是林老板亲笔书写。
在充分掌握了案件事实情况后,孙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当地镇村干部参与。经过二次调解,林老板逐渐提高了赔偿额度,从五万到八万再到十万,至此他再也不想增加了,而马家则坚持要赔偿二十万。此时,调解陷入了僵局。
然而,孙法官并未放弃,她利用日常工作的每个间隙,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做思想工作。一次孙法官外出办案,在曲塘镇上遇到小马和她妈妈,孙法官邀请他们乘车并把他们送到目的地,这一看似微小的细节深深地打动了他们母女两个。此外,孙法官还多次邀请镇村干部一起做林老板的工作。
去年年底,孙法官荣获“江苏省杰出政法干警”。从南京领奖回来的路上,孙法官打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发现双方有缩小差距的可能。于是,她顾不上休息,便马不停蹄地赶往纠纷发生地,再次召集双方组织调解。孙法官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劝导双方当事人,间接证据可推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退一步而言,即使双方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林老板在选任无营运资质的死者从事运输活动也存在过失,这起交通事故是单方交通事故,死者也应承担主要责任。孙法官又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一整天的努力,双方当事人逐步将赔偿金额定位在十一万,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初,林老板赔偿了马家五万元。前不久,马家又收到了林老板的第二笔赔偿款六万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