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升级”成妨害公务罪
作者:刘思沁 发布时间:2010-08-27 浏览次数:450
王丽和张刚两人去年12月经过网络认识,今年3月登记结婚,而结婚不过一个月两人就协议离婚了。这段婚姻可谓是闪婚闪离,关于这段婚姻的失败原因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双方经过协议后离婚且并无财产方面的纠纷,也算是好聚好散。
可是纠纷却发生在离婚手续全部办完的那天,两人从民政局领了离婚证后,一起回到王丽的家,张刚本该收拾东西离开,可是收拾完了他却坚持要求王丽开车送他回昆山,王丽不同意,张刚就赖着不肯走,双方僵持了一个多小时,王丽没办法,拨打110求助。接警后民警小段和三名辅警很快到达王丽家,在协调中张刚又提出要求王丽赔偿损坏了的笔记本电脑等要求,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一直都谈不拢,民警决定请她们回派出所协商,两人都答应了。出门的时候,王丽和民警走在前面,张刚跟在后面,却不料走在最后的张刚在大家出门之后突然把门关上并反锁,把大家都关在了门外,任凭外面的王丽和民警怎么劝说,就是不开门,最后民警在征得王丽的同意后,请来了110锁匠把门打开。
门被打开后,张刚依旧不愿意跟随民警回派出所,民警小段对其好言相劝,可是张刚非但不领情,还对小段推推搡搡一直到门外,身材魁梧的张刚用双手抱住小段将其推至门口楼道护栏处,致使小段大半个身子都悬在护栏外侧,并用头部撞击段国平的嘴巴,致使小段的上唇部软组织挫伤、门牙移位,此时情绪激动的张刚还一再威胁小段要把他扔下楼……所幸这时辅警及时上前制止了张刚的行为,将小段扶起。然而张刚的行为显然已经严重阻碍了民警执行公务,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沧浪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经法医鉴定,民警小段的损伤构成人体轻微伤。法院认为,张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