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执结一起冒孪生弟弟身份、抗拒执行案件
作者:郑菊 王建 发布时间:2010-08-27 浏览次数:427
近日,徐州贾汪法院执结一起被执行人冒充孪生弟弟、抗拒执行案件,成为该院一件趣事。
被执行人陆大河(化名),2009年底因交通事故案件经调解,应赔偿申请执行人车损费用7400元人民币,到期后陆大河拒不执行,申请人于2010年3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两次执行法官顺着陆大河的地址找到他时,他就拿出其孪生弟弟陆大海的身份证,说自己是陆大海,在哥哥家中为其母亲帮忙,其母亲也过来证明:“这是我二儿,不是我大儿。”执行法官询问“陆大海”的婚姻、家庭情况,他也说得头头是道,由于二人相貌非常像,申请执行人都辨认不出,执行法官也不能确认,只好两次放过了他。
2010年8月,申请执行人想起,陆大河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额头被磕了一个疤,并把这个讯息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