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贾汪法院执结一起被执行人冒充孪生弟弟、抗拒执行案件,成为该院一件趣事。

 

被执行人陆大河(化名),2009年底因交通事故案件经调解,应赔偿申请执行人车损费用7400元人民币,到期后陆大河拒不执行,申请人于20103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两次执行法官顺着陆大河的地址找到他时,他就拿出其孪生弟弟陆大海的身份证,说自己是陆大海,在哥哥家中为其母亲帮忙,其母亲也过来证明:“这是我二儿,不是我大儿。”执行法官询问“陆大海”的婚姻、家庭情况,他也说得头头是道,由于二人相貌非常像,申请执行人都辨认不出,执行法官也不能确认,只好两次放过了他。

 

20108月,申请执行人想起,陆大河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额头被磕了一个疤,并把这个讯息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823,执行法官第三次到陆大河家中找到陆大河,陆大河故技重施,直到执行法官问他额头上的疤的来历并为其做笔录时,他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执行法官趁机劝其“履行法律义务,逃避执行终究逃避不了,且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后,陆大河痛快承认了其真实身份,并打电话让家人送钱过来,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