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一些不宜立即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无动于衷甚至胡搅蛮缠情况,白下法院联合被执行人所在社区、派出所、司法和新闻媒体对其开展联合教育规劝活动。

 

20098月,白下法院对原告王玉香与被告周明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周明龙协助原告王玉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在原告王玉香支付余款10万元后将房屋腾空交付。判决生效后,被告周明龙拒不履行,既不愿意将房屋过户和交付给王玉香,也不愿意将40万元购房款立即返还给王玉香。执行中,因周明龙夫妻均身患重病,白下法院未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白下法院执行局积极尝试各种执行手段和措施,多方促其自动履行判决。今年816日,执行法官组织周明龙所在社区干部和电视媒体,上门对其进行联合教育规劝。虽经执行法官教育和社区干部规劝,周明龙夫妇仍然无动于衷,甚至胡搅蛮缠。为此,电视新闻记者将整个教育规劝过程和周明龙夫妇胡搅蛮缠行为全部摄下,将在《东升工作室》等栏目中予以播放,为将来进一步的执行创造有利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