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四项措施健全执行工作均衡结案长效机制
作者:尹颖 发布时间:2010-08-27 浏览次数:357
为改善目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月、季收结案不均衡,“前紧后松”的现象,邗江法院执行局提出四项举措不断健全均衡结案长效机制。
强化执行均衡结案意识。案件执行必须要有一个整体谋划意识,全局意识,要狠抓均衡办案,养成雷厉风行的办案作风,不仅执行员办案要强化均衡结案意识,书记员在卷宗的装订、归档等问题上也要加强计划性,让均衡结案的理念逐步根扎于每位干警心中,提高大家实现均衡结案的自觉性。
强化执行攻坚克难意识。针对目前执行积案较多,执行工作不容乐观的形势,为确保全年执行质效指标的顺利完成,该院执行局提出了双月攻坚活动,即利用八、九两个月要求执行人员根据在手案件数量情况、执行的难易程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并调整和安排好工作时间,从而使全年执行工作更有条理、更能均衡发展。
强化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流程管理规定》、《扬州市邗江区执行积案管理规定》以及《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统一查询流程管理规定》,实行了内勤严格把关新收案件登记,并建立结案明细表,每月汇总并通报一次,对于程序性终结案件逐案登记每月采取的执行措施,单独设立查询组等一系列措施,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执行流程,提高局长以及执行人员对于案件节奏的掌控能力,加快案件的流转速度。
强化执行审限节点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案审限节点规定》,规定对于内勤的登记移交、承办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局长审批结案、案件卷宗归档等一系列时间节点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案件每个过程操作程序的时间要求,增强执行人员的效率意识、审限意识、程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