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院调解工作走向基层、贴近群众”-南通港闸区法院““诉前调解街道工作站”工作纪实
作者:钱徐宁 发布时间:2010-08-25 浏览次数:1236
动员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是南通政法工作的特色品牌。延续这一思路,南通港闸区法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大胆创新,创建“社会矛盾诉前调解街道工作站”,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推动乡镇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植根基层,把法院调解的战线前移
2009年8月,南通港闸法院确立“以法院为主导,整合社会资源”的诉前调解发展新规划,得到了地方党委的支持。2009年10月,“社会矛盾诉前调解陈桥工作站”正式挂牌。工作站与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合署办公,由陈桥政法综治中心人员担任主任,矛调中心调解员划归工作站管理,法院指派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进驻工作站。
陈桥工作站确立起“诉前调解有限强制”的工作模式,即纠纷一方、双方或者纠纷发生地在陈桥范围的简单民商事纠纷,法院立案前原则上应由工作站先行调处,调不成的,再凭工作站出具的“诉前调解终结意见书”起诉。
工作站同时确立起“三不”的亲民利民原则,即诉前调解,不收取费用、调解程序不受法定送达方式和期限的限制、调解不得损害当事人及第三人合法利益。
依靠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真正实现法院调解和民间调解的“无缝对接”,是工作站另一个重要的“资源”优势。调解中,法官深厚的法律功底,民调人员丰富的调解技巧,相互融合,相互配合,有效提升了调解成功率。成立以来,工作站调处纠纷54起,调解成功率达90%,且无一起进入执行程序,无一案遗留信访问题。陈桥一位老支书盛赞工作站“结合了法官的知法和村官的知礼,是‘正规军’和‘游击队’的完美结合”。
借助司法“职能”优势,工作站广泛参与到基层组织各类民间纠纷的调处中,协助村镇、社区调处纠纷近100件,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去年10月,陈桥街办转来一起特殊纠纷。陈桥一水泥路施工过程中,一铲车在操作中发生侧翻,把一老汉拖入河中导致受伤。双方始终协商不成,老汉家人多次堵住路,并到街办讨要说法。工作站接手后,法官、民调人员会同村干部开展调解,法官查案情、释明侵权法,民调员做思想工作,终于在十天内将这起纠纷调解终结。为基层排忧解难,使工作站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港闸区其他街道也纷纷要求设立这样的工作站。
服务基层,把助推地方管理落到实处
工作站打响了知名度,很多群众慕名而来,成立以来,当事人直接到工作站申请调处的占收案数的80%,甚至有群众起诉后仍坚持要求由工作站处理。每天到工作站咨询、信访的群众络绎不绝,目前已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达160余人次,对此,驻站法官总是耐心倾听,仔细解释法律,并给予合理建议。
工作站的职能同时拓展到了法制宣传、基层维稳、司法指导等更广阔的领域。一个案件的调解,就是一个课堂,驻站法官不失时机地向民调人员详细阐释法律规定,组织民调员集体“把脉”农村典型纠纷并“开方配药”。工作站逐步成为村镇调解人员培训的重要基地。
走出工作站,法官们还深入村居,与村干部促膝交流,以《调处信息》的形式向街办、村镇社区、区政府上报纠纷动态,逐步建立起以工作站为主阵地,村级矛盾调处中心为前沿的矛盾纠纷防控体系。对于在案件处理中发现的基层管理存在问题,工作站及时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其科学开展社会管理提供帮助。
工作站的突出成效逐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5月,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斌专程视察工作站,高度肯定工作站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的重要创新,并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短评】港闸法院在压力下大胆创新,推出“诉前调解基层工作站”的新模式,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方式,把法院工作前移至乡镇一线,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凝成依法、依情、依理调解社会矛盾的新合力,走出了一条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路。这是人民法院积极应对群众司法需求,切实解决基层困难的务实举措,也是践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