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欺骗同事说自己的姐夫是房产公司的高管,承诺能以每平方一千多元买到房子,伪造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房屋上房手续等骗取同事78600元。近日,徐州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林女士和王某是同事,王某知道林女士想买一套房子,就对林女士说自己的姐夫是做房地产的,可以帮林女士买到便宜的房子,还把自己家的购房合同拿给林女士看,林女士看王某买的时候确实便宜就相信了王某。从2008年3月份开始王某就开始“帮”林女士买房子,至2009年9月林女士共支付给王某“买房活动经费”78600元。
期间,林女士因买房一事迟迟没有动静,给王某说不想买了,王某就带林女士去了某楼盘的售房处,还在售房处交了10万元定金,因为10万元按照该楼盘商品房售价只够预定相对小一点的房子,而林女士想要买大一点的房子,王某就对林女士说先预定小的,姐夫可以帮助“操作”换成152平方的大房子,在王某的一再承诺下,林女士就在该售房处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王某以帮助换房为由从林女士处拿走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伪造了另外一套房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交给林女士,为了让林女士彻底相信自己,“聪明”的王某,不仅让人以姐夫的名义给林女士打电话,告知手续已经办好,还找开锁公司把所“购”房屋的锁芯给换了,把能“打开门”的钥匙给了林女士。
当林女士质疑网上查不到房屋出售备案的时候,王某再一次伪造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给林女士,并告诉林女士,姐夫就要升主管了,网上备案过一段时间就能查到,先不要到房产处查询,不然房子便宜会连累房产处的人的,还说姐夫会帮助操作的。王某在2009年9月23日,把伪造的管道开户申请表、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水电开通通知单一并给了林女士。
后来林女士在网上还是查不到备案,就去了房产处和国土局,经过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处和市国土资源局核实,林女士才得知自己所“购”的152平方米的大房屋所有证件和票据包括购房合同、上房手续统统都是假的。
林女士此时欲哭无泪,原来所谓的低价购房是王某煞费苦心导演的一场骗局。因为轻信同事承诺,林女士不仅没有买到便宜的大房子,还因为在售房处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后迟迟没有缴纳购房款,房产开发公司以违约为由要追究林女士的违约责任。2010年4月16日,“聪明”的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诈骗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虚构姐夫是房地产高管的事实,伪造房屋权属证书和购房合同、上房手续等票证骗取他人信任,骗取他人财物78600元,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践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被告人王某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最后以诈骗罪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