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孝道 老太将亲生儿子赶出家门
作者:高鑫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10-08-25 浏览次数:476
同住儿子不尽孝道,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搬出房屋,自行解决住处。日前,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支持了老太的诉求。
张老太和丈夫婚后共生育了六个子女。诉争房屋原是公房,三室一厅一卫一厨结构,建筑面积
另查明,2003年期间,赵坤对房子出资装修,装修后因将原留作赵健使用的小房间擅自占有并使用,家庭纠纷由此扩大。为解决纠纷,
张老太诉称,房屋属其一人所有,因儿子赵坤既不尽孝道,还制造家庭矛盾,其年事已高,已无法忍受再与其继续居住生活的现状,为了让自己有一个安定的晚年生活环境,现要求赵坤立即迁出该房屋,自行解决住房。
被告赵坤辩称,该房屋现虽属其母亲一人所有,但其一家三口一直居住在此,且无其他住房,而该房屋原是由其父亲单位分配,分配时其与父亲属同一单位职工,也有相应权利,如母亲定要行使产权人权利,其可按略高于市场行情的价格支付相应房租,不同意张老太的主张。
法院认为,由于赵坤在与其母共同生活中,未能尽到孝敬、照顾的赡养义务,这种赡养义务既体现为物质照顾,更要体现为精神照顾。现原告以双方矛盾难以调和为由坚决要求被告迁出房屋,可见双方矛盾之深,而这种矛盾对年事已高的原告晚年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法院作出了房屋归张老太所有,其支付赵坤房屋及装修归并款6万余元,支付其他继承人房屋归并款各2.4万余元的判决。(文中所用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