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弱势群体,执法公平公正”,2010819日下午,在南通市通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讨回打工工资的聋哑人张某给法院送来锦旗,向法官竖起了大姆指。

 

2009年底,张某带着跟他同样是聋哑人的两个伙伴为李某家油漆装璜。李某对其它部分的装璜质量不满意与陆某发生纠纷而互相推诿,致使张某等聋哑人的工资没了着落。

 

2010728,南通市通州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李某、陆某的劳务合同纠纷。调解中,李某辩称其家房屋装璜整体承包给陆某,张某的工资与其无关。陆某辩称其是介绍人,张某的油漆装璜部分并非其承包,应由李某支付。二人各执一词之下都认为应当驳回张某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承办法官转而用书面问答的形式向张某详细调查情况,其间还不时穿插着手势。原来,张某跟李某直接商谈工资标准时没有具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所以他也搞不懂到底该向谁索要,才将李某、陆某一并告上了法庭。细仔询问、观言察色,法官对这起“糊涂纠纷”的处理态度毫不含糊,“聋哑人自食其力不容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特殊保护”。经过近一小时的明法释理,最终说服了李某支付聋哑人工资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