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拿到的那一刻,他们笑了
作者:成寓晶 发布时间:2010-08-25 浏览次数:433
“老于,你的执行款已到啦,请你上午九点到法院一楼105办公室来领取执行款……”。
被执行人乔某于2008年至2009年共欠于某、姜某、尤某20万元,2009年、2010年该三位申请人分别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乔某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时过半年,乔某未能履行,经法院查明,乔某长期在外躲债不归,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无能力履行。2010年的8月份酷日当头,户外犹如一个不透气的蒸笼,略走两下,也会让人汗流浃背,此时的执行法官为了保障申请人利益的最大化,奔走于乡间田头,寻找蛛丝马迹,经多方打听与查证,法官获悉乔某的祖屋要拆迁,心生一线希望,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这一环节,遂即找到被执行人家属谈话,耐心疏导、说服,宣讲法律政策,并与当地镇政府、拆迁公司协调、沟通,几经周折后,终于同意从拆迁补偿款中先行划拨20万元到法院银行账户,执行款终于有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