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坚持能动司法 促进和谐诉讼
作者:单春华 发布时间:2010-08-24 浏览次数:327
坚持能动司法,是时代对司法的新要求,人民对司法的新期待。时代的发展变化,要求司法也随之发展进步。响水法院积极开展能动司法的各种实践活动,扩大能动司法实践在人民法院的作用空间。通过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司法,注重和谐司法与审判工作、廉政建设的统一,形成一个能动司法、文明高效的和谐司法文化体系。
坚持能动司法,把和谐司法体现于方便群众的诉讼之中。该院为方便群众的诉讼,加强立案窗口的文化建设。立案大厅内设有案件流程和诉讼服务指导,专人负责诉讼引导、材料收转、立案调解等工作。有多种内容的诉讼指南资料和“五个严禁”监督卡供当事人自由选看。日前已收案1600余件,均受到诉讼当事人的好评。还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有专人值班,每周都有院领导接待信访投诉人员,目前已化解群众矛盾30余件。立案厅内还摆放饮水机、纸杯、书写工具等多功能导诉服务用品,近期采用的“低碳办公”模式深受各界人士赞许。
坚持能动司法,把和谐司法体现在温馨的诉讼调解之中。该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专门的调解室。调解室内,以法徽替代国徽,以鲜花替代审判员、原告、被告的桌牌,墙上挂有“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忍风平浪静”等字幅。日前收案200余件,已调结、息诉150余件。为实现“排忧解难、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调解目标,营造了轻松的和谐司法氛围。
坚持能动司法,把和谐司法体现在廉政文化建设之中。该院在办公区楼道走廊张挂廉政文化牌匾,激发干警浓厚的廉政文化兴趣。编写“格言警句集录”、“五个严禁”、“六条禁令”、“盐城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业外活动八项纪律”等卡片。使干警用各级法院的禁令和自己的警言警句自律自己的司法行为,以快捷的审理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优质的服务减轻群众的负担,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和谐司法的现实所在。